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
關于促進殯葬事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
川辦發〔2020〕88號
各市(州)、縣(市、區)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門、各直屬機構,有關單位:
做好殯葬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,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。為促進殯葬事業健康發展,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殯葬服務新需求,根據民政部等16個部門制定的《關于進一步推動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發展的指導意見》(民發〔2018〕5號),經省政府同意,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。
一、總體要求
(一)指導思想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、省政府工作要求,圍繞建設法治殯葬、惠民殯葬、綠色殯葬、人文殯葬、陽光殯葬,完善基本殯葬服務制度,規范殯葬管理,加強宣傳引導,提升殯葬服務能力和水平,推動殯葬事業更好服務于保障和改善民生、更好服務于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,增進人民福祉,助力治蜀興川再上新臺階。
(二)工作目標。到2025年,殯葬基礎設施條件、基本服務保障得到顯著提升,殯葬服務市場規范有序,農村散埋亂葬現象得到有效改善。到2035年,殯葬制度體系、服務體系、治理體系、文化體系配套健全、協調發展,覆蓋城鄉居民的公益性安葬設施基本建成,文明節儉治喪、節地生態安葬的現代殯葬新風尚基本形成。
二、主要任務
(三)完善基本殯葬服務制度。堅持基本殯葬服務公益屬性,將其納入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,明確服務項目、質量要求和支出責任。完善綠色惠民殯葬政策,實行基本殯葬服務項目清單管理,根據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需求狀況進行動態調整。有條件的地區可為不保留骨灰者建立統一的紀念設施。制訂完善農村公益性墓地(骨灰堂)建設管理辦法。農村公益性墓地(骨灰堂)不得以任何形式、任何理由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。
(四)推行節地生態安葬方式。鼓勵和支持建設骨灰堂、骨灰塔、骨灰墻等節地生態安葬設施。尊重和支持少數民族節地生態安葬習俗,規范天葬管理,引導彝區群眾在殯儀館火化遺體。倡導骨灰或遺體深埋不留墳頭、不立碑,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健全節地生態安葬獎補制度,對采用節地生態安葬的,可給予一次性獎勵。禁止火葬區骨灰裝棺再葬;禁止在殯葬服務機構、森林、草原等區域祭祀時燃放煙花爆竹、焚香燒紙。
(五)優化殯葬服務設施布局。科學編制省、市、縣三級殯葬設施建設規劃,將殯葬服務設施布局與國土空間規劃有效銜接,推進殯葬服務資源共建共享。各縣(市)原則上建設1所殯儀館或殯儀服務站,支持中心鎮設立集中治喪場所。根據需要對老舊殯儀館、殯儀服務站升級改造,達到安全、環保標準。努力構建以公益性墓地為主體、經營性公墓為補充、節地生態安葬為導向,城鄉統籌推進的殯葬服務供給格局。
(六)科學劃定火葬區和土葬改革區。對不適應形勢變化的火葬區和土葬改革區應及時調整。完成鄉鎮行政區劃、村級建制調整改革后一年內,應對原劃定的火葬區和土葬改革區進行重新調整。劃定火葬區和土葬改革區范圍,原則上以鄉鎮(街道)或村(社區)為單位。調整、劃定火葬區和土葬改革區應科學論證、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,認真進行風險評估,由縣(市、區)政府提出申請,經市(州)政府同意,報省政府批準后公布。
(七)提升殯葬服務水平。依托全省政務信息資源交換體系,整合民政、公安、衛生健康等部門死亡人口數據,建立死亡人口信息庫,實現信息共享。構建統一的殯葬服務信息平臺,有效對接“天府通辦”及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,推動殯葬服務線上線下融合,提供在線選購、網上預約、遠程告別、網上支付、網絡祭掃等服務,提高殯葬在線服務水平。建立群眾自主評價服務體系和服務機構黑名單管理制度。殯葬服務機構要全面實行收費公示和明碼標價制度,嚴格執行政府定價、政府指導價,與逝者家屬簽訂服務合同,出具合法結算票據,保證中低價位殯葬服務和用品足量提供,不得限制自帶合法喪葬用品,不得出售污染環境的祭祀用品,不得開展封建迷信服務項目。
(八)規范殯葬服務業務辦理。殯儀館應加強遺體火化、存放管理,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火化遺體,提升業務辦理水平。按習俗實行天葬、自行火化遺體的,應按規定先開具《居民死亡醫學證明(推斷)書》。制定完善公墓年檢制度。規范遺體火化證明管理。公墓出售墓位、格位必須簽訂使用合同,約定使用周期、續用手續等相關事宜,管理費一次性收取不得超過20年。
(九)加大突出問題整治力度。健全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常態化整治機制,厘清部門監管職責,制定責任清單,明確職責分工。加強醫療機構太平間管理,不得利用太平間開展營利性殯葬服務。妥善處置宗教活動場所違規開展骨灰安放服務問題。加強違規建設硬化大墓、活人墓等問題治理。嚴禁擅自租售土地用作墓地。強化非法運輸遺體整治。依法制止占用公共場所停放遺體、搭設靈棚等行為。依法打擊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建造墳墓行為。加強殯葬從業人員管理,規范從業行為。
(十)推動殯葬服務進社區。圍繞推進城鄉基層治理制度創新和能力建設,將“殯、葬、祭”服務供給納入社區服務項目化試點,構建社區殯葬服務保障體系,形成“政府推動、社區運作、機構參與、群眾受益”的社區殯葬服務網絡,打通殯葬服務“最后一公里”。探索建立殯葬信息員和協助治喪服務制度。
(十一)深入推進殯葬移風易俗。把殯葬移風易俗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、建設美麗四川宜居鄉村、整治人居環境結合起來,增強抵制陳規陋習的行動自覺,引導農村逐步規范散埋亂葬行為。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,積極推廣文明現代、簡約環保的殯葬禮儀和治喪方式,鼓勵通過追思會、告別會等方式緬懷逝者,倡導采用鮮花、音樂、詩歌朗誦等綠色環保方式悼念故人。把喪葬禮俗改革與維護逝者尊嚴、撫慰生者情緒結合起來,推行臨終關懷,規范生前契約服務。
(十二)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引導。充分利用電視、報刊、宣傳資料等傳統渠道和新媒體、新媒介,采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,深入開展人文綠色殯葬宣傳。將殯葬法規政策納入法治宣傳內容,結合清明節、中元節等時段,集中開展宣傳活動,提升城鄉居民法治素養,培育社會文明新風。深入挖掘闡釋傳統節日蘊含的教育資源,依托殯葬服務機構建設生命文化教育基地,打造優秀殯葬文化傳承平臺。充分發揮黨員干部帶頭作用,不斷激發人民群眾參與殯葬改革的行動自覺。
三、保障措施
(十三)加強組織領導。各地要完善配套政策措施,建立健全政府負責、民政牽頭、部門協作、社會參與、法治保障的工作機制。各級民政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,主動溝通協調,推動工作落實,有效解決殯葬領域重點難點問題;加強對殯葬工作政策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,強化殯葬事務監管,建立健全工作通報機制。各地各有關部門(單位)要切實履職盡責,強化要素保障,加強協調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。
(十四)多渠道籌措資金。各地要認真履行支出責任,合理安排財政資金,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,加大對公益性殯葬設施建設、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的傾斜力度;按照服務半徑和服務人口數量,合理配置殯儀用車。積極爭取將殯儀館新(改、擴)建納入中央和省級預算內投資項目。不斷完善多渠道資金籌措機制,鼓勵企業、社會組織和個人捐助捐建。
(十五)落實用地保障。安葬設施用地面積根據輻射區域人口數量、滿足20年使用需求和集約化、園林化、生態化的原則確定。強化殯葬用地保障,根據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用地性質和布局,有效保障公益性殯葬設施建設合理用地指標需求。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前提下,完善農村公益性墓地(骨灰堂)報批和用地手續。在不改變林地、草地用途前提下,探索與墓地復合利用的措施辦法。
(十六)加強隊伍建設。探索建立符合殯葬行業特點、體現特殊崗位勞動價值的薪酬制度,加強對一線殯葬職工的關心關愛,提高殯葬崗位吸引力。加強與普通高校、職業院校對接合作,拓寬生命文化教育、殯葬管理、殯葬服務技能等領域的專業人才補充渠道。加強殯葬領域理論研究,培養學術型人才。有條件的地區可創新殯葬從業人員崗位培訓模式。采取開發公益性崗位的方式,解決農村公益性墓地管理人員缺乏問題。
本意見從2021年2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五年。
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
2020年12月31日